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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干部任前公示_最近干部任前公示

tamoadmin 2024-10-30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管理干部公开招聘公告?2.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2023年安徽省选调生招录公告5.2023年荆州监利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根据《中小学校

1.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管理干部公开招聘公告?

2.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2023年安徽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5.2023年荆州监利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7.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干部任前公示_最近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中小学校***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精神,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优化中小学领导班子结构,激发校长队伍活力,激励校长干事创业热情,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长。

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3个)

岗位1:保国学校校长;

岗位2:利国镇中心学校校长;

岗位3:莺歌海镇中心学校校长。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乐东黎族自治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参与公开竞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1日)。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中学校长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一般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校副校长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县教育局机关担任(挂任)岗室主任、副主任工作经历。

(五)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网、通知群、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竞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

2.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二楼人事与教师工作职能岗,

3.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竞聘岗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当场核查后退回),主要为报名登记表(2页,正反面打印)、、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等;并要提交一篇个人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综述材料中提及业绩的佐证。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1.资格审查。

按照竞聘资格条件,竞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竞聘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竞聘对象。

2.综合评价。

竞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竞聘对象提供的业绩材料,结合竞聘对象平时表现、领导干部和群众评议情况等,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排名前3名的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每个竞聘岗位至少要有2名以上竞聘对象方可组织面试。

综合评价主要考评竞聘对象的政治和品德、能力和责任心、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等,并结合竞聘对象的校长或副校长任职经历,后备干部人才身份及当时的考试得分等情况综合考虑。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结果和综合评价排名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竞聘人员故意隐瞒或提供虚信息的,即取消竞聘资格;产生不良后果的由竞聘人员自负,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面试答辩

综合评价排名前3名的竞聘对象,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面试答辩评委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领导和教育专家组成。

面试答辩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功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校长岗位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

面试答辩成绩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

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情况,按竞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查阅个人档案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则按面试答辩成绩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任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答辩成绩递补考察人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县教育局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竞聘上岗后的校长与县教育局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聘期3年。

新提拔的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达开考比例或竞聘人员面试答辩均不合格的岗位,由县教育局党委按规定程序另行组织推荐和考察人选。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乐东县面向全县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保障方案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竞聘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落实竞聘各项工作;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指导,并全程监督和参与。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县内竞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取多种渠道宣传推介竞聘工作,吸引优秀教育人才前来应聘,择优选聘,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六、纪律要求

竞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撤销聘任职务。

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凡发现有弄虚作、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附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面向全县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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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管理干部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响水”等人才政策,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名额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响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B和C类高校。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17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响水现代化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响水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3)到电子邮箱:xs868882@163。

并将以下相关报名材料(①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凡弄虚作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部门牵头、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

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

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

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

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

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响水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响水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对应享受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和县属国有企业本公告中第五条第一款相应层次工资待遇。

3.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1﹒选择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贴标准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大学本科生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响水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

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响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分别可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

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响水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引进的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6﹒引进的卫健系统优秀毕业生,分配至县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增加20万),并给予5年,每年20万元薪酬补贴;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含A类高校本科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有三年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增加10万),并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非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同上。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公告发布网址:(响水党建网),咨询电话0515-868882(响水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15-68020016(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响水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响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高校分类名单

3.江苏省响水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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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创建于1844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甲等医院,承担着繁忙的医教研任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因工作需要,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党委讨论决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级、人数:

医务一处副处长(正科级)1名

人力处副处长(正科级)1名

临床医学院毕业后及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

二、岗位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医院实际相结合,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有相关专业素质或者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管理人员应具有正科级或两年及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已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人力处、毕业后及继续教育办公室岗位要求党员。

三、岗位职责

1、医务一处副处长(正科级)

协助处长开展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包括:

(1)协助负责医务一处医疗业务相关管理工作;

(2)协助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深化推进日间手术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2、人力处副处长(正科级)

协助处长开展各项人力管理工作,包括:

(1)协助处长制定人力配置、编制管理等实施方案;

(2)协助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措施、组织人才引进与人才申报、高级专家等工作;

(3)负责出国访学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评价、职业发展与培训;

(5)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6)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研究。

3、临床医学院毕业后及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协助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继续教育工作,包括:

(1)负责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规划、建设、运行;

(2)负责带教师资的培训与质量控制,建设毕业后教育试题库;

(3)负责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质量控制;

(4)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领域的教育研究工作;

(5)负责各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与审核,健全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库等相关工作;

(6)协助落实相关党建工作。

四、报名方式

下载填报《岗位应聘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连同相关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rjdwzzc@126邮箱,纸质版报名表签名后与其他材料一起邮寄至仁济医院党委组织处。

下载链接:s/1Vp9qI14sHGvhCwZipvpvxg

提取码: a5ba

五、招聘程序

1、仁济医院党委组织处对符合任职条件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人员组织面试答辩。

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报医院党委会确定考察人选,由党委考察组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须体检合格。

3.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编内人员在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认是否录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郑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68383808

八、报名截至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3月5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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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是海珠区人民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海珠区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三、选调职位职数

专业技术岗十二级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供销事业工作。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其中:有会计学相关专业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且具有1年以上会计或财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选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区供销社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201室,联系人:袁嘉欣,联系电话:020-34204001)

3.报名材料:

(1)《海珠区供销社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考察

按照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范围,并组织体检。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

由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个事档案需经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廉政、计生等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等审核材料。

(六)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根据干部考察综合情况,经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3日

附件: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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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含党群序列4名),详见《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荣昌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社区)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本土人才(简称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任职经历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荣昌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专职干部和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须满5年及以上。

其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专职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及年限、在村(社区)挂职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报考序号38、39岗位的考生,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3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上传以上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作为资格审查时查验。

本次网上报名初审时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时至2月25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exam-system-examinee/rcgz)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5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附件9)打印填写完毕并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填写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召开街(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人选在所在街(镇)和村(社区)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推荐报名并填写。

资格审核时提供《村(社区)干部推荐表》原件。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5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日9:00时至3月4日10:00时登录(exam-system-examinee/rcgz)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部门(bm/qrlsbj/)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甲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乙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荣昌区人民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6)。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网站(区人力社保局)首页“人事信息”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荣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讲课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乙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总成绩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首页“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

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bm/qrlsbj/)“事业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荣昌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荣昌区委组织部、荣昌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荣昌区委组织部023-61471313(党群序列);荣昌区人力社保局023-46773431(序列);区教委023-46789236(教育序列);区卫生健康委023-46785032(卫生序列)。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9.2023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推荐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荣昌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9.附件9:村(社区)干部招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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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监利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意见和我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实施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

选调700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选调高校包括高校一、高校二和高校三(附件1)。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培生和专升本、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志愿者。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以后出生)。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2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3岁。

(三)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23年9月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被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考试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00至2月7日23:00。

(一)招录职位查询

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要求、招考和接收等详见《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职位表》(附件2)、《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各市职位分配表》(附件3)。其他有关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提交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报考者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虚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审查情况查询

报考者应于报名后至2月9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四)缴费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月10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确认后,应于2月22日至2月24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上述人员报名后,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2月11日至2月14日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

四、笔试

笔试与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科目为A卷。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16个设区市设置考点,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由报考者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按疫情防控规定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根据阅卷情况适时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2: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相应调整职位招考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招考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招考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高校三职位调减的招考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高考时户籍在省外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26、62609802,邮编:230091);高考时户籍在省内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复审,服务地在我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复审。

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等额提供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取修正系数法计算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报考者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30%、面试最终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体检考察比例(附件2),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四舍五入)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七、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一)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5个设区市志愿,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依据报考者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检索确定拟录用人员接收单位。录取时,每个职位按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报考者志愿的顺序检索,当检索到某市接收未满时,报考者即被录取为该市选调生,如果该市接收满额,录取系统则检索报考者填报的下一个志愿,依次录取。拟录用人员五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未完成该职位接收的接收单位中进行志愿征集,不服从志愿征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接收单位职位志愿填报人数达不到接收数的,相应调整该单位职位接收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接收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接收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

(三)派遣和接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根据派遣方案直接派遣到市委组织部报到;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派遣方案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再由所在高校或档案保管机构派遣或介绍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派遣时,个人档案务必通过邮政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等方式寄送,不得交选调生本人自带。

各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拟录用人员接收手续,严格审核拟录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拟录用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信息无误、资格有效。

(四)分配、管理和使用

高校一毕业生和高校二、高校三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直机关,其他毕业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分配后,按有关规定将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锻炼2年,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期满考核合格后,返回分配单位工作。选调生到村任职锻炼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

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按照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同时,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1.选调高校名单

2.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职位表

3.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各市职位分配表

4.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咨询电话

原文标题:安徽省2023年选调生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784

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见《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月2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

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缴费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监利市人民网站()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

(二)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

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五)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

3月2日不再发布。

请尽早报名,避免在3月2日报名因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

七、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报名和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准考证下载。

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四)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

笔试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五)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

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3.笔试阅卷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

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监利市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三)监利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在面试开考前由监利市人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监利市人民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

十一、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按照人员分类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其中“三支一扶”人员由荆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由共青团荆州市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相关

1.“三支一扶”:0716—8512492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0716-8809959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0716-8849323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人员的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报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取消、核减,并通过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十三、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监利市人民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应在聘用通知文件下发当日通知新聘人员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聘人员报到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

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

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

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监利市人民网站公告,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将根据情况适时提请监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利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监利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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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必须一致。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

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件(包括二代居民、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一代、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3—2442342),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

可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3-2494312)。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中国***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0833-2446627;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3-2150332;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2133781;

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02312/0833-24430;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0833—2555838。

(二)网上报名技术

(三)政策

(四)特别提示

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考试大纲

3.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3年3月17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者因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提供虚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

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裁减

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

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二)体能测评

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

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招录单位将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

九、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畅通。

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七、不故意浪费考录。

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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